耶穌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他哀哭,說: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無奈這事現在是隱藏的,叫你的眼看不出來。因為日子將到,你的仇敵必築起土壘,周圍環繞你,四面困住你,並要掃滅你和你裏頭的兒女,連一塊石頭也不留在石頭上,因你不知道眷顧你的時候。

《路加福音》19:41-44 
位於橄欖山上的「主哭耶京堂」是基督教傳統記念耶穌為耶路撒冷流淚的地方。

耶穌入城之際已經認定聖殿已經成為賊窩,上主榮耀將會離開,因此他預言:耶路撒冷將會遇到圍城,最終一塊石頭也不留在石頭上。數年前在「聖殿被毀紀念日」(Tisha B’Av),筆者曾經以同一主題「我父的殿成為賊窩」撰下文章,從歷史與考古的角度探討猶太聖殿的最終下場,這次分享是前文的前傳或續集,希望循着符類福音書提供的資料,探討為何耶穌入城之際已斷定聖殿最終會遭上主所摒棄。

耶穌潔淨聖殿的片段四福音書都有記載,《約翰福音》將事件置於耶穌生平早年,符類福音則將事件定於耶穌光榮進入耶路撒冷之後,有聖經學者因着敘事次序上的落差,認為耶穌前後「潔淨聖殿」共兩次。《道成了肉身》作者提出,約翰故意將潔淨聖殿的片段放在水變酒的神跡後,用意是為要突出當時聖殿體制與祭司的腐敗1,聖經以外的歷史文獻與其他的福音書都不乏事例,描述耶穌指出猶大教及聖殿體制如何敗壞,讓我們看看數個例子:

證據一:《哈巴谷書註解》

Pesher 註解是死海群體獨有的文學創作,作者為先知書內容附加註解,然而詮釋無視原著的時代背景及對象,直接與自己時代掛鉤,簡單來說死海群體認為《哈巴谷書》的內容是講述自己時代的事情,在其中有一段這樣描述邪惡祭司:

「因你搶奪許多的國,殺人流血,向國內的城並城中一切居民施行強暴,所以各國剩下的民都必搶奪你。」(《哈巴谷書》2:8)這解釋是關於邪惡祭司。他蒙召的時候盡忠職守,奈何統治以色列十年後他的心高氣傲,離棄神,因財富背叛律法。他從那些背叛神的暴徒手上掠奪及積賺財富,又盜取公錢,再犯下重罪。

《哈巴谷註解》(Pesher Habakkuk:1QpHab)Col VIII, Line 8-12,筆者翻譯。

有關《哈巴谷書註解》請閱讀文章:《死海古卷》:什麼是 1QpHab?

學者相信《哈巴谷書註解》於公元前30年至公元1年間成書,雖然無法確定「邪惡祭司」誰屬,但從指控中也不難看到這位祭司大概不是死海群體的朋友。

證據二:約瑟夫的《猶太古史》

法國畫家 James Tissot 1886-1894年間的作品《亞那與該亞法》
布魯克林博物館(Broklyn Musuem)

第一世紀大祭司的職位由同一個家族壟斷接近53年,而始作俑者就是大祭司亞那(Ananus)。約瑟夫這樣紀錄:

這時王也將大祭司一職從約瑟手上奪走,繼任大祭司的是亞那(Ananus;Hanan)之子,他的名字也叫作「亞那」(Ananus ben Ananus)。據說這位年長的亞那是個最有福氣的人;他有五個兒子,每一個都做過神的大祭司,他自己以前也曾長時期享有這個尊位,這樣的事沒有發生在其他任何的大祭司身上。我們前面提到的這位年輕的亞那是個脾氣暴躁且心性傲慢的人。撒都該派的人,根據我們的觀察,比所有的猶太人都更為嚴厲地審判觸犯律法的人。由於亞那這樣的個性,在他得到大祭司的職位後,就更是認為自己得到了一個大好機會(來使用他的特權)。

《猶太古史》20.9.1

屬於撒都該派的亞那家族世襲大祭司的職位,為了保護權力不擇手段,利用大祭司律法詮釋的權柄殺害他們定為干犯律法的人。耶穌的兄弟亦是初期教會的領袖雅各(James)在亞那的兒子亞那手下遇難(《猶太古史》20.9.1),雅各之死大概導致猶大區內有某程度的擾亂,新任敘利亞總督阿爾巴努(Albinus)上任後,猶太王亞基帕一世就革除了亞那大祭司的職務。

亞那家族中的大祭司

  • 塞特的兒子亞那(Ananus ben Seth)6–15 CE
  • 亞那的兒子(一)以利亞撒(Eleazar ben Ananus) 16–17 CE
  • 約瑟的兒子該亞法(Caiaphas ben Joseph)18-36/37 CE (亞那的女婿)
  • 亞那的兒子(二)約拿單(Jonathan ben Ananus) 37 CE
  • 亞那的兒子(三)提亞非羅(Theophilus ben Ananus )37–41 CE
  • 亞那的兒子(四)瑪他提亞(Matthias ben Ananus)43 CE
  • 亞那的兒子(五)亞那(Ananus ben Ananus)63 CE

這時大祭司哈拿尼亞的尊榮與日俱增,得到了市民們極大的好感和尊敬;由於他聚積了許多財富,就藉此以許多的禮物和阿爾巴努以及大祭司耶穌建立了友誼。哈拿尼亞有一些惡毒的僕人聚集了一些蠻橫之人,前往禾場,將那些屬於祭司們的十分之一的農產以暴力奪走,並且毆打那些不肯將十分之一給他們的人。於是其他的祭司長們也群起效尤,沒有人能禁止他們的行為;這些祭司們一向都是仰賴十分之一維生,其中一些年長的祭司因為缺乏食物而死亡。

《猶太古史》20.9.2

學者認為約瑟夫所描述的哈拿尼亞就是年長的亞那(Ananias;Ananus),他賄賂阿爾巴努從而得到權力,並強行奪走百姓田間的農產的十分之一,甚至毆打那些不肯就範的人。靠賴十分之一奉獻為生計的年長祭司們因此而餓死,實在是一件不義的惡事,在大祭司權力下衍生。

證供三:石器

其中死了的,掉在甚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做甚麼工用的器皿,須要放在水中,必不潔淨到晚上,到晚上纔潔淨了。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裏的,其中不拘有甚麼,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了。

《利未記》11:33-34

器皿的潔淨是第二聖殿期間猶太人所關心,《利未記》中相關律例帶出很多應用,《密示拿》2與《塔木德》都分別記載,不同物料所製成的器皿在潔淨條例有不同的應用,有部分物料不受潔淨條例所管制:

不潔之水若被放入不會承受禮儀性不潔的器皿中(例如石製器皿),再連同該器皿一同放入禮儀沐浴池中,便可得以潔淨。當該水與禮儀沐浴池中的水接觸時,這水即成為潔淨的。

《耶路撒冷塔木德》雞蛋篇 Beitzah 2:3:1

《耶路撒冷塔木德》指出,煞買(Shammai)與 希烈(Hillel)兩位拉比是法利賽派早期的智者,這條例的詮釋都是他們兩派都認同,因此石器潔淨的條例可以追溯至第一世紀初。

在加利利地區與耶路撒冷猶太人的聚居點中,考古學家不時發現一些石灰岩器皿,包括石杯、盤子、大型水缸、模具甚至油燈等等。這些考古發現一方面反映當時的猶太群體高度重視潔淨禮儀,另一方面卻可能是宗教領袖運用權力與地位來詮釋經文,耶路撒冷的猶太區的祭司大宅中出土大量石器,反映石器與祭司體制有相當的關係。

證供四:推羅舍客勒銀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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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羅舍客勒是腓尼基城市推羅所鑄造的銀幣,正面是代表城邦的鷹,另一邊卻是城市的守護神海格力斯(Heracles)。正常情況來說,跟隨摩西律法的民族不該使用帶有偶像圖像的銀幣,奈何,從《密示拿》的記載顯示3可見,拉比們明顯鼓勵以推羅銀幣作為聖殿的主要貨幣,因為這銀幣的純度很高。考古學者發現第一世紀初推羅舍客勒甚至直接在耶路撒冷鑄造,而其中銀純度達到93-94%,是敘利亞眾錢幣幣值最高的。毫無疑問,祭司體制貪財的心遠遠超過律法的應用,在財富當前「不可造偶像」的誡命似乎意義不大了。

邪惡的祭司

綜合古代文獻及考古上的證據,第一世紀的祭司可謂是利慾昏心,律法中所謂「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早已忘記得一乾二淨。人民對上主的愛與敬畏、對領袖的信任都被利用。執掌聖殿體制大權的祭司還向弱者施暴,卻仍然相信神在自己那方,以神之名操控百姓並壓榨搶奪民脂民膏,一步一步將自己的地位升到與神一樣,與異端邪教的教主無異,華麗的建築物背後,卻只是淪為一場權利與金錢的爭奪遊戲。

上主的大能與憐憫在最黑暗之時彰顯,耶穌降生於這時代,向子民解說律法的精義,讓猶太民族明何謂愛主愛人,並高調指出體制的腐敗。奈何,制度中的既得利益者竭盡全力保衛權力,在馬可與路加筆下4,耶穌潔淨聖殿事件促使祭司長、文士、領袖與耶穌決裂,究竟耶穌言行有甚麼導致這些人對他動殺機呢?我們一同來看看三福音的記載:

禱告的殿變成賊窩

耶穌進了神的殿,趕出殿裡一切作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

《馬太福音》21:12-13

他們來到耶路撒冷。 耶穌進入聖殿,趕出殿裡作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裡經過;

《馬可福音》11:15-16

耶穌進了殿,趕出裡頭做買賣的人,對他們說:經上說:我的殿必作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

《路加福音》19:45-46

福音書記載耶穌與聖殿體制正面衝突,並併合兩段經文組成對體制的指控。這種引用兩段不同經文來組合成為信息是第一世紀猶太教釋經慣常用法,稱之為:「同詞連意法」(Gezerah Shevat),耶穌引用的兩段經文分別來自《以賽亞書》56章7節及《耶利米書》7章11節,而兩段經文共通的詞語就是:「神的殿」,而經文背後都是對領袖的嚴重指控。

以賽亞書的「他們」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以賽亞書》56:7

《以賽亞書》56章7節意思看似正面,奈何當細心觀察上文下理,不難發現經文的「他們」並非以色列民,而是指外邦人與太監。在聖經的時代,太監不可能成為神子民與約無分,外邦人則是對以色列的警告5。因此這些人士大概也不會是以色列人所歡迎的。然而因着以色列人離棄上主,上主重視外邦人與太監甚至與他們立約,讓他們可以獻上燔祭和平安祭。面對這情況,以色列的領袖無動於衷,56章10-12節指,他們變成不能吠的狗和偏行己路的牧羊人,在大難臨頭之際卻只掛念每天醉酒作樂度日。

這是耶和華的殿!X3

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麼?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7:11

耶穌這樣引用經文對於當時的猶太信仰體制來說是特別諷刺,因為他們必定熟識先知書經文內容的背景。先知耶利米指控第一聖殿的猶太民族行為不合乎上主心意,欺壓境內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公不義流無辜人的血,甚至敬拜偶像,與此同時卻在聖殿如常獻祭,以為上主依然站在自己一方,自己都欺騙自己:

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

《耶利米書》7:4

行上主可憎惡的事情,卻仍然相信上主與他們同在,嘴唇上敬拜內心卻遠離,是倚靠虛謊的話,因此上主指控他們將聖殿變成賊窩。

看看示羅

你們且往示羅去,就是我先前立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這百姓以色列的罪惡向那地所行的如何。

《耶利米書》7:2

耶穌站在第二聖殿門前,透過《耶利米書》中先知站在第一聖殿門前的警告去警惕以色列民。第二聖殿時期的以色列人或許都清楚知道,《撒母耳記上》記載在示羅所發生的悲劇7,大祭司以利的兩個邪惡的兒子們,行上主眼中看為惡的事情,帶着約櫃與非利士人打仗,最終導致「榮耀離開以色列」8。耶利米在巴比倫大軍壓境之際,也是以同一個圖畫來提醒耶路撒冷的居民,上主會離開祂為自己名而立的居所。最後,耶穌在第二聖殿作出同一個提醒,指控以色列領袖及聖殿體制表裏不一,外表虔誠內心卻滿有私慾,利用子民對上主的敬畏為己圖利,行了上主所憎惡的事情,繼續沉淪的話,終有一天上主榮耀不得不離開。


在路加的記載中「潔淨聖殿」事件發生前,宗教領袖未有對耶穌動殺機,然而這事件卻成為了導火線。宗教領袖不單無視上主的存在,在別人指證下仍然不知悔改,更為維繫自己的權利圈子不顧一切,認定吹哨人為動亂份子及問題的核心,不擇手段運用機制除去眼中釘。

耶穌天天在殿裡教訓人。祭司長和文士與百姓的尊長都想要殺他,

但尋不出法子來,因為百姓都側耳聽他。

《路加福音》 19:47-48

我們都是聖靈的殿

保羅延伸主耶穌的教導,在《哥林多前書》提醒教會,我們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因此在道德行為上教會應該更加謹慎自守!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哥林多前書》6章19-20節

不錯,我們知道神無時無刻與我們同在,耶穌基督也為我們的罪而捨命,但這不等於我們可以繼續做上主不喜悅的事情,不斷犯罪卻相信自己必然得救,甚或在這情況下相信神依然在自己一方,其實是自滿的表現,同時也是辜負了耶穌用生命買贖我們的恩典,耶穌透過耶利米引用撒母耳的提醒也是今日對我們的警惕,不可以依仗謊話,自我催眠認定自己必定是在神的一方。若不從內心開始悔改,表裏一致,行事為人都合乎主心意的話,上主的榮耀終有一天會離開,第二聖殿、第一聖殿和會幕的結果,都是警惕我們的。


註:

  1. 夏達華研道中心出版:《道成了肉身(一)》pp91。
  2. Mishnah Kelim 10:1
  3. Mishnah Bekhorot 8:7
  4. Luke 19:47-48, Mark 11:18. 
  5. Deuteronomy 23:1 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6. Deuteronomy 28:43 在你中間寄居的,必漸漸上升,比你高而又高;你必漸漸下降,低而又低。
  7. 《撒母耳記上》 2章。
  8. 《撒母耳記上》 4章21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