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學者David Instone Brewer在其著作Techniques and Assumptions in Jewish Exegesis Before 70 CE(暫譯《公元70年之前,猶太釋經學的技巧與共識》)1裏提及一種流傳於文士之間的傳統解經方式,稱為「同詞連意法」(gezerah shavah)。其原則就是藉著一個共通的詞或語句,把兩節經文聯繫起來,然後用這一節來解釋另一節,又或是嘗試尋找兩節之間的關係。一個普及的例子就是v’ahavta(你要愛)這個希伯來詞語分別在申命記6:5和利未記19:18這兩節裏出現。申命記6:5是吩咐以色列民要盡心、盡性、盡力來愛上帝,而利未記19:18則是吩咐他們要愛人如己。這兩節之間的關係就是第一要緊和第二要緊的誡命(太22:38-39)。這兩節聯繫起來的應用就是:
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約壹4:20)
人是那麼的叫人難以去愛,而如果我們都去愛人的話,那麼去愛上帝就相對容易: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5:14)
另一個應用「同詞連意法」的例子是在出埃及記16:14-15和馬可福音1:27:
露水上升之後,不料,野地面上有如白霜的小圓物。以色列人看見,不知道是甚麼,就彼此對問說:「這是甚麼呢?」摩西對他們說:「這就是耶和華給你們吃的食物。」(出16:14-15)
這食物,以色列家叫嗎哪;樣子像芫荽子,顏色是白的,滋味如同攙蜜的薄餅。(出16:31)
在第15節的「這是甚麼呢?」(מה-הוּא)的英文翻譯是「What is it/this?」(這是甚麼?)而第31節讓我們知道這是因為以色列民不知道那些從天而來的是甚麼,於是他們稱之為「嗎哪」。「嗎哪」是希伯來文מן(manna;意思是「這是甚麼」)的音譯。這些「嗎哪/這是甚麼?」就是耶和華給他們吃的食物。
上主給以色列民的食物,子民不知道是甚麼,只感到十分驚訝,於是這種從天而來的食物就被稱為「嗎哪」。
眾人都驚訝,以致彼此對問說:「這是甚麼事?是個新道理啊!他用權柄吩咐污鬼,連污鬼也聽從了他。」(可1:27)
馬可福音1:21-28是描述耶穌在迦百農趕鬼,但是其重點並非趕鬼,而是耶穌的教導有權柄(v22, 27)。也就是說群眾平日所聽到的教導並沒有帶著這樣的權柄,故此群眾當時十分驚訝。留意他們感到驚訝時所說的話:「這是甚麼事?」這一句的希臘文是Τί ἐστιν τοῦτο / ti estin touto(英文翻譯是What is this?)如果把這句翻譯成希伯來語,正是「嗎哪」那個詞。
運用「同詞連意法」,我們可以把出埃及記16:14-15和馬可福音1:27聯繫起來,用這兩節來互相解釋或找出之間的關係,我們可作以下結論:從天上來的糧叫子民驚訝,於是他們說:「嗎哪/What is this?」而耶穌的教導帶有權柄,使人驚訝,於是他們說:「What is this?/嗎哪」,那麼耶穌和祂的教導豈不就是: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
1 David Instone-Brewer, “Techniques and Assumptions in Jewish Exegesis Before 70 CE” (Tubingen:Mohr, 1992).
此文章的素材來自2015年在Jerusalem Narkis Street Congregation舉辦的Lindsey2015 Conference,Yoni Gerrish的分享,題目為The Gospel of Mark’s Exodus Play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