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對他說:「你為我取一頭三歲的母牛犢,一隻三歲的母山羊,一隻三歲的公綿羊,一隻斑鳩和一隻雛鴿。」亞伯蘭就把這些都取來,每樣從中間劈成兩半,一半對着另一半排列,只有鳥沒有劈開。日落天黑的時候,看哪,有冒煙的爐和燒着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在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創世記15:9-10、17-18)

當上帝向人彰顯自己時,祂用的是當時人明白的意象和習俗,而不是要人作一些他們不明白的事。在這裏,當上帝跟亞伯蘭立約,衪吩咐亞伯蘭找來五頭動物獻上作祭物,把牠們的身體切開排成一條路。上帝用的這種立(原文為「切」)約方法,在遠古近東是常見的。通常雙方會走過那條血路,代表受約的束縛。接著部分祭物會煮熟,作為「立約宴」的食物,以慶祝雙方新的立約關係。

古代的約,不只是一些交易上的安排,這些約更像是婚約,把兩個人的生命彼此連結起來。那個儀式就是一個意象,用來代表兩個人的生命緊密連在一起,因為他們走過同樣的血路,血代表生命。這個儀式同時也象徵雙方的承諾,如果有一方不履行這個約,就會像那頭動物一樣喪失生命。

  這個故事獨特之處,就是上帝跟一個人或者一個民族立約。很多以色列人的習俗跟鄰近的部落一樣──包括他們獻祭的方法,殿宇的設計,律法和其他習俗。但是一位神明竟然會跟人立約,使自己受束縛,這是當時的人無法想像的。除聖經外,古代的任何神話故事都沒有記錄這樣的事。相反,很多神話裏的神明,往往被形容為善變、難以捉摸和經常處事不公。真上帝跟其他部落的神明是截然不同的,因為衪是一個賜應許又永遠守約的上帝。

  值得思想的是,這個儀式跟原來的做法有點不同,這顯示上帝的其他屬性。在正常的情況下,立約雙方都要走過那條血路,以表示雙方守約。但是這裏卻有所不同,只得上帝親自走過那些動物的屍體,好像是衪對那個約作了單方面的承諾──無論亞伯蘭是不是守約,上帝也會單方面履行諾言。祂的忠誠和信實堅定不移。更感恩的是,祂這種屬性,不會因為人性的善變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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