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情境,會是你似曾相識的嗎?
「面前這個人真是我的福音對象嗎?我應該怎樣進入話題?我怕自己沒有把預備好的內容說出來……」
「我已經主動邀請街上的途人停下來聽我講福音了,但就是沒有人願意聽,那怎會有人願意信主呢?」
「又到佈道週會了,為甚麼願意回到教會一起出去佈道的人這樣少?弟兄姊妹傳福音的動力去了哪裏?」
「我們佈道會的音樂部分編排得很好,講員的表達又很生動,弟兄姊妹的接待又得體,但是願意信主的人就是不多!」
相信教會領袖或信徒對這些傳福音時發生的問題都不會感到陌生,當面對這些困難時,大家不其然會反思 :
(一)向未信者傳福音時,會不會有一套特定的內容?
(二)基督徒當然知道福音不是世人所容易接受的,但是難道真的沒有人主動尋求耶穌嗎?
(三)基督徒願意聽道,願意獻詩,但就是沒有足夠的動力去傳福音,為甚麽?
(四)甚麼才是成功的佈道會?
最後,你會回到聖經,問:「聖經是怎樣處理這些問題的呢?又有哪些經文對我有幫助?」
(讀者不妨先用些時間想想。)
我們嘗試用使徒行傳16:16-34去回應以上問題,這段經文是有關保羅因為傳道而被囚在腓立比的事。
使徒行傳16:9-10提到保羅由於在夜間看到一個馬其頓人祈求他幫助當地人的這個異象,就起程前往當地,然後賣紫色布的呂底亞因而信主(16:11-15)。接著16:16-24就是有關保羅入獄的事件,起因是他把附在一名婢女身上的巫鬼趕了出去。這個巫鬼(πύθωνα)具占卜能力,這使女一連多日跟著保羅和他的同伴並喊叫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16:17)
讀到使女的這句話,我們不其然會問 :「她所說的沒有甚麼不妥啊。保羅一行人不就是至高神的僕人嗎?他們不正是在傳救人的道嗎?」也就是說,使女的這句話其實很正確。假如這件事發生在今天,一定會有人說 :「連敵人也在幫助我們了!」但是保羅的表現跟我們不同,他竟然是「心中厭煩」(16:18),叫人更不解的是,既然他心中厭煩,為甚麼不立即把鬼趕走?經文告訴我們,這厭煩原來已經蘊釀了「一連多日」(16:18)。保羅究竟在猶豫甚麼?
學者指出「至高神」這個詞其實不一定是指基督徒所信的聖經裏的神,這「至高神」可以是異教的神1,甚至可能是希臘的神宙斯2。再加上18:16提及這個占卜的靈使其主人大發財利,那就是說當地的人崇尚以占卜尋求指示,所以占卜對當地的人深具影嚮力。或許這給我們提示去明白保羅厭煩的原因,他一方面受異象驅使到馬其頓開展事工,但是另一方面,當地人不但沒有更認識保羅所傳的神,甚至可能會聽信巫鬼所說的,保羅是奉「至高神」宙斯的名而來的。究竟是讓事工繼續進行重要些呢?還是處理他們的信仰身份被混淆重要些呢?而且將邪靈趕走會導致保羅開罪了當地靠占卜賺錢的財團,這也可能會打亂自己的工作。這是保羅當時的掙扎。
幾經考慮後,保羅最終決定把邪靈趕走,他內心的厭煩足以作今日傳福音者的模範。傳福音者往往認為只要目的正確,就可以不擇手段、不計後果,但保羅堅持一個帶著福音使命的人是應該有原則的,那就是要看重上主的名,不讓主的名受虧損,因為「耶和華神是獨一的主」(申6:4),這名字當受尊重,絶不能含混。
由於保羅開罪了財團,16:25-34記述保羅被打了多棍後,囚在牢中被嚴嚴看管。這段記載叫人不解,當時忽然(ἄφνω,;suddenly)發生了地震使監門全開,囚犯的鎖鍊被震斷,假如你是保羅,你明知這是寃獄,自己本不該被囚在監裏,況且有使命在身,你豈不應該選擇立即逃去嗎?但是保羅不但沒有藉此機會越獄,反而救了一位面對囚犯越獄而準備自刎的獄卒。
不要忘記,路加告訴我們獄卒對保羅做過的事,「官長吩咐剝了他們的衣裳、用棍打。打了許多棍、便將他們下在監裏、囑咐禁卒嚴緊看守。」(16:22-23)換了是其他人,肯定會這樣想 :「眼前想自刎的獄卒即使不是之前打我的那位,但我所受的傷也是由這些人而來的。監門、鎖鏈被打開使他打算自殺,也是上主對他的報應吧!我又何必開聲制止?這是他罪有應得的!」3
但保羅的決定是制止獄卒自殺,他選擇了以善勝惡,就是愛人如己,寬恕仇敵。最後使獄卒得救,保羅更向他們一家傳了救人的道(16:32)。到此,大家應該能從這兩個記載歸納出保羅在傳道的過程中所持的原則,就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然後就是「愛人如己」,這是兩個猶太人極為看重的誡命。
這對我們今日傳福音有甚麼啟示?我們又應該怎樣回應文章開首的四個問題?筆者嘗試逐點回應 :
(一)使徒行傳中的人物告訴我們,傳福音者的生命所活出的信仰精神,比起傳講一套怎樣的內容更重要,正如保羅是在救了獄卒之後,才把道傳給他的一家一樣,而且經文沒有記載保羅究竟向獄卒一家說了甚麼樣的道。在生活處境中將福音的力量帶出來,結果可以是很震撼的。保羅當時帶來的震撼就是摧毀了一個占卜的勢力集團,以及把一個原本效忠羅馬政府的家庭轉為效忠於主耶穌。傳福音者的責任在於能在適當的時機、適當的場合、配以準確的判斷,將福音的價值表明出來,以致製造出一個預備人認識上主的環境,這準確的判斷是從傳福音者對聖經的明白而來的。相反,如果不能活出信仰的價值,就只能向對象空講一套道理,而且也可能由於我們的信仰生命的壞見證,反過來使對方對福音留下壞印象。
(二)如果明白第一點,第二點就不難明白。只要傳福音者能夠恆久在自己生活的各個層面活出信仰價值,那麼上主會使用他,把已經準備好接受福音的生命帶到他面前,那時就會有人問他 : 「…….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16:30)不要怕福音不夠吸引,要怕自己的生命沒有活出信仰內容。
(三)這也與第一點有關。傳福音的動力,源自信徒是否願意聽道行道。當信徒明了道又行出來,就自然有信仰的經歷,有了經歷,就明白上主的真實,這份真實的經歷就成為信徒見證上主的動力,就正如你用過一件幫到自己的物件,也會向身邊有需要的人推介吧!
(四)使徒行傳向我們描述成功和有影嚮力的佈道,往往都是在戶外陌生的環境發生而不是在室內的,在戶外的特點是傳福音者不能透過一些技巧去掌握對方的反應。相反,傳福音者如果置身戶外那變幻莫測的環境中,就要應對來自四面八方的人與事物,正如保羅知道自己的舉動會打翻占卜財團的生計,卻未必預知自己會被囚一樣。但正正就是在不能掌控和不安的情況下,更能使人在自己的有限中去經歷上主的帶領,同樣保羅也是藉着地震監牢被破壞,才有向獄卒表達善行的機會。
- Amy-Jill Levine and Marc Z. Brettler, ed., The Jewish Annotated New Testament (198 Madison Avenu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P. 231.
- Joseph A. Fitzmyer,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AB; New York: Double, 1997), P. 586.
- 按12:19的記述,當天使叫彼得越獄後,希律就向看守監牢的人追究責任。而十六章的獄卒因為知道自己的結局所以畏罪自殺。
圖片:特羅亞的古代港口,保羅在這裡的時候聽到馬其頓的呼聲。